失業保險在領取期限內,按月領取包括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繳費工資15%的求職補貼。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於三年,工作人員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累過超過30個工作日,單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吳瑕 通訊員 粵仁宣) 農民工的失業保險待遇與城鎮職工相同、居民養老金再漲、事業單位下狠招打破終身制、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銜接打通……記者昨日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明天起,人社領域多項事關民生的重大舉措正式實施。
  失業保險: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待遇統一
  以前,農民工失業了,只能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金,現在可以跟城鎮職工一樣,領取失業保險了。
  新修訂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於7月1日起實施。按照該條例規定,只要是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或者即使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不管是城鎮職工,還是農民工,只要符合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完全相同。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兩個群體實現同等繳費、同等待遇,還可以同等享受就業服務、醫療保障、促進就業等政策,在失業保險政策上實現均等化。其中,過去在失業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要由失業者繳納,但按新規定,個人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此外,過去每繳費滿一年,領取失業前繳費工資的20%;現在提高到,在領取期限內,按月領取包括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繳費工資15%的求職補貼。
  為了方便農民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新條例規定: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但沒有廣東戶籍的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係的,可以向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事業單位改革:打破終身制“鐵飯碗”
  從明天起正式實施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該條例最大的轉變是,把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係確定為‘合同關係’,打破終身制。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居保轉職保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明起實施。省人社廳的有關負責人表示,《暫行辦法》重點解決跨制度轉移接續問題,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具體到參保人,可能在同一時點或不同時段,既有地區間的流動,又有制度間的跨越,此次銜接政策的實施難度比單一制度內轉接要大很多。
  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原標題:繳費滿15年,“居保”可轉“職保”)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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