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馬力)“保障房封閉運行”的說法再次浮出水面。昨日,市住建委發佈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為配售型保障房封閉運行管理搭建雛形,儘快明確試點、出台指導意見,實現保障房內循環。
  據介紹,市住建委在著手搭建一個全市保障房存量房交易平臺,這個已購保障房的交易平臺的設計目的,就是實現封閉運行管理、保障房回購、換租等功能。
  如何試點封閉運行尚未確定
  早在2011年,北京曾提出要建立健全保障房分配和後期監管機制,儘快建立經適房封閉運行機制,完善政府回購制度。
  根據當時住建委的解讀,封閉運行後,新購買經適房將不得上市交易。如果確要出售,只能由政府回購。
  不過此後,經適房的封閉運行並沒有很快實行,並漸漸淡出人們視野。
  對於此次北京再次提出,將試點配售型保障房的封閉運行管理,市住建委表示,目前相關的政策還在研究中,尚未確定。
  專家預計經適房封閉可能性大
  專家表示,北京的配售型保障房有兩種,經適房和限價房。由於限價房當時的制度設計上,是帶有一定的商品房屬性的,因此強制封閉運行管理可能性不大。最可能進行封閉運行管理試點的還是經適房。
  “前幾年提出封閉運行管理時,主管部門解讀的是對之後新購的經適房實行封閉管理,老的經適房仍按照原規定。因此預計,即使此次真正實行封閉管理,針對的也應該是新購的經適房。”專家表示。
  而對於已購經適房和限價房上市交易管理規定,此次《意見》中也提出將完善政策。已購經適房和限價房達到上市交易年限的,鼓勵通過統一交易平臺優先向符合條件的備案家庭出售。
  ■ 新聞資料
  經適房上市政策
  當前北京經適房上市政策以2008年4月8日為“分水嶺”,之前的“老房”和之後的“新房”,採用不同的政策。
  對於“新房”而言,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滿5年後可以上市,但出售時應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按原購經適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價差的70%補交,同等價格條件下,住保部門可優先回購。
  對於“老房”而言,未滿5年與新房執行同樣的政策。但滿5年後上市交易的,補交價款是按上市成交價的10%補交土地收益。同等價格條件下,住保部門可優先回購。
  ■ 措施
  保障房準入門檻動態調整
  此次發佈的《意見》中,對於保障房的準入和審核方面明確。將在公開發佈住房保障覆蓋範圍、準入條件、優先條件的同時,結合北京實際,適時研究並調整相關標準,形成住房保障準入資格的動態調整機制。北京目前的經適房準入標準為2007年制定發佈的、限價房則是2008年制定的,而北京市也曾表示過,要對保障房準入門檻適時調整。
  同時,保障房審核也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提高數據分析水平,目前北京正在建立一個多部門協作的住房保障聯網審核平臺,力爭將公安車管、社保、地稅、公積金等部門與住房保障實時聯網審核。昨天的意見提出,要將個稅、婚姻狀況登記處信息納入聯網審核平臺。
  此外,北京還將對保障房輪候家庭的住房和經濟狀況進行定期覆核及不定期抽查。
  騙購騙租行為將曝光追責
  對於保障房的分配,《意見》提出,要建立科學規範的排序、搖號選房等分配規則,確保房源分配公平合理。各區縣要結合本區縣實際,出台轄區內統一的人才公租房管理意見,確保分配公平公正。同時,嚴格房源分配和貨幣補貼管理制度,嚴禁以任何形式性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對象供應保障房或發放貨幣補貼,實行分配房源、分配方案、分配過程、分配結果的公開透明,防止關係房、人情房。
  對於已經入住的保障房,出租等違規行為也將加大社會監督舉報力度,保障房小區要實施禁止出租公示制度,市住建委將研究制定在保障房小區設置信息公示宣傳欄的具體細則,調動群眾參與監督保障房違規使用等問題。
  此外,北京將進一步加大對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已獲得住房保障家庭經查處有騙租騙購或違規占用保障房的,應予以退出並向社會曝光。對國家公職人員有騙租騙購或違規占用保障房行為的,還應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原標題:配售型保障房將試點政府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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