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雯
  近日,我和友人到小區附近的一家羊排店就餐,餐後到櫃臺處付款時,要求店家開發票,卻被收銀員以各種理由推托,最終在我一再堅持下,店家拿出了幾張未經蓋章的發票。
  “為什麼發票沒有蓋章呢?”我不解地問道。
  “我們店的私章還沒刻好,你到其他店里隨便蓋個章就可以了。”店家不耐煩地說。
  “那這不會是假髮票吧?”我一邊質疑一邊刮開了發票上的刮獎區,誰知其中一張顯示中了十元錢。我便當場要求店家兌獎,收銀員極不情願地撕下中獎聯,給了我十元。
  走出店門後,我特意打電話詢問了地稅局的朋友。他說,餐飲店在辦理營業執照後三十日內需辦理稅務登記,同時購買發票,而在購買發票時必須提供發票專用章,發票也只有蓋章後才發生法律效力。然而,面對眼前十元的獎金和剩餘的沒有蓋章的發票,我還是滿心疑惑:如果是假髮票,又為何中獎了?如果發票是真的,羊排店為何讓顧客去別家蓋章而自己卻出具空白髮票?這些發票會不會來自其他餐飲店?
  不管怎樣,這些沒有蓋章的發票暴露出發票開具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原標題:沒有蓋章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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